经贸文告
2007-03
商务部2007年第35号公告(符合天然砂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的企业名单) 商务部公告 2007年第35号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26号公告(《天然砂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及相关事项》),现公布符合天然砂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的企业名单。 附件:符合天然砂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的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符合天然砂出口许可证
2007-03
商务部2007年第24号公告(双酚A初裁) 商务部公告 2007年第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6年8月30日发布第69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中国大陆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
2007-03
海关总署2007年第8号公告(对进口原产于塞尔维亚共和国的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海关总署公告 2007年第8号 接外交部通知,2006年6月3日黑山共和国宣布独立后,6月5日塞尔维亚共和国宣布继承塞尔维亚和黑山(简称“塞黑”)的国际法主体地位,6月14日中国政府宣布中国同“塞黑”之间有效的双边条约和协定在中塞间继续有效,双方享有和承担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不变。7月6日,中国政府与
2007-0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39号(关于取消铬盐和松节油及其粗制品出口退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7]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取消下列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 本通知从2007年4月1日起执行,具体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2007-03
关于请尽快办理2006年羊毛进口关税配额核销手续的通告 关于请尽快办理2006年羊毛进口关税配额核销手续的通告 按照《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003年第4号令)和《2006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65号),最终用户在进口货物办结海关手续后20个工作日内,需将海关签章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第一联原件
2007-03
2007年输欧、输美纺织品第二次分配企业业绩表 2007年输欧、输美纺织品第二次分配企业业绩表 现将2007年输欧、输美纺织品第二次分配企业业绩有关内容公布如下: 一、出口业绩 (一)据海关统计数据显示,部分企业业绩分配部分类别2006年下半年对欧美出口统计业绩异常,其海关统计业绩与中英文许可证发证数据、中国海关报关反馈数据或欧美海关清关反馈数据不相吻合,不能完全作
2007-03
海关总署2007年第6号公告(关于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19种进口农产品免征关税有关事宜) 海关总署公告 2007年第6号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3月20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19种进口农产品免征关税(详见附件)。现就执行中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免征关税的原产于台湾地区的农产品(以下简称台湾原产农产品)共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27个税则号列,本公告附件清
2007-03
厦门海关2007年第4号公告(关于推广“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 公 告 2007年第4号 为进一步促进海西区域经济发展,充分体现守法便利的原则,简化海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厦门海关联合福州、杭州、宁波、汕头、南昌、武汉、长沙、贵阳、银川等九个海关全面推广“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通关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厦门关区A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