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2014-12
关于2015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12
第159号 《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4月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 2014年11月13日 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
201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2014年第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2014年第20号 自2015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渡海关负责“厦门市行政区内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备案”,“厦门市行政区内进出境船舶兼营境内客、货运输审批”,“厦门市行政区内进境展会备案”,“厦门市行政区内船舶运输工具备案管理”等4项业务。厦门海关各隶属海关、办事处负责其辖区舱单传输人备案业务。同日起厦门海关监管通关
2014-12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公告2014年第87号 公布2015年度符合申请汽车、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及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发布单位】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文号】公告2014年第87号【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5日 为做好汽车、摩托车产品出口管理工作,根据《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
2014-12
2015年度蔺草及其制品出口配额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 2015年度蔺草及其制品出口配额第一次公开招标(只采用公开招标一种方式)将于2014年12月17日开始,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农产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外经贸贸发[2001]670号)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蔺草及其制品出口配额投标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商办贸函[2014]72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4-1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4〕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现将提高成品油消费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2元/升提高到1.4元/升。 二、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0.94元/升提高到1.1元/升
2014-12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0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的有关情况的公告) 为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提高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2元/升,提高到1.4元/升。 二、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由0.94元/升,提高到1.1元/升。 三、航空煤油进口环
2014-12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0号(关于提高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的有关情况的公告) 为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提高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2元/升,提高到1.4元/升。 二、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由0.94元/升,提高到1.1元/升。 三、航空煤油进口环节消费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