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2006-04
商务部2006年第34号公告(关于公布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服装实施进口管理有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告 2006年第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关于在贸易和投资领域加强合作谅解备忘录》的有关条款,从2006年4月3日起,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丝绸、灯芯绒、聚酯纤维、毛衫和套头衫、针织衬衫和T恤衫、外衣、大衣和夹克衫、化纤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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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06年第19号公告(关于进口汽车成套散件认定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 2006年第19号 为了规范汽车成套散件进口管理,现就持汽车成套散件许可证进口的汽车成套散件的认定问题公告如下: 一、汽车各大总成(系统)中,车身总成(车门须与车体分离)、发动机总成、变速箱总成(或发动机与变速箱共同组成动力总成)、前后桥总成、车架总成、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以独立总成(系统)或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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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2006年第35号公告(推迟执行2006年第16号公告)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 2006年第35号 为保护不可再生资源和环境,控制开采天然砂资源对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商务部和海关总署于2006年3月13日发布2006年第16号公告,自2006年5月1日起对天然砂(2505100000、2505900000)实施禁止出口的管理措施。 由于部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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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2006年第34号公告(公布相关纺织品服装的品名和巴方税号、管理期限及有关要求) 商务部公告 2006年第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关于在贸易和投资领域加强合作谅解备忘录》的有关条款,从2006年4月3日起,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丝绸、灯芯绒、聚酯纤维、毛衫和套头衫、针织衬衫和T恤衫、外衣、大衣和夹克衫、化纤布、刺绣产品单方实行进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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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商贸批[2006]116号(关于下达2006年4月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数量跨地区转让备案结果的批复) 商务部 商贸批[2006]116号 北京市、天津市、沈阳市、上海市、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宁波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青岛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四川省、成都市、重庆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关于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数量跨地区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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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2006年第23号公告(对“混合制成的食用油脂或制品”(税则号列15179000)实行降税) 商务部公告 2006年第23号 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自2004年1月1日起,中国与东盟成员国开始执行“早期收获”计划,对“混合制成的食用油脂或制品”(税则号列15179000)实行降税。为维护正常的进口秩序,现将与上述产品有关的进口规定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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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2006年第28号公告(电解电容器纸立案) 商务部公告 2006年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6年3月3日收到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内电解电容器纸产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进行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我国同类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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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2006年第18号公告(不锈钢冷轧薄板反倾销期终复审裁定) 商务部公告 2006年第1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于2005年4月8日发布2005年第1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立案调查。 复审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于的产品,即不锈钢冷轧薄板,与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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