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2007-07
海关总署2007年第36号公告(关于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高速喷气织机和自动络筒机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执行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 2007年第36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7〕11号)的有关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以海关接受企业申报的日
2007-07
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2007年第35号公告(关于针对海关在执行相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适用问题) 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 2007年第35号公告 为保证外商投资项目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正确实施,营造规范、统一、公平的贸易环境,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针对海关在执行相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中遇到的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政策适用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
2007-07
2007年度输欧、输美纺织品第二次协议招标增补数量正式中标结果 2007年度输欧、输美纺织品第二次协议招标增补数量正式中标结果 根据商务部纺织品出口招标委员会2007年6月7日发布的《关于对2007年度输欧、美纺织品第二次协议招标中标企业中标数量进行增补的通知》的规定,现将2007年度输欧、输美纺织品第二次协议招标增补数量正式中标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2
2007-0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财税[2007]97号(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7]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90号)印发后,陆续接到部分地区来函,要求明确个别商品出口退税率以及长期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项下的出口设备和建材的执
2007-07
2007-07
质检总局第97号(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97号 《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5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二00七年七月六日 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进口商
2007-07
给予非洲最不发达国家第二批对华出口商品零关税待遇政策开始实施 给予非洲最不发达国家第二批对华出口商品零关税待遇政策开始实施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7月1日起,给予26个非洲最不发达国家454个税目输华商品零关税待遇(以2007年中国税则计,国别名单和商品清单详见附件1、2)政策正式开始实施。这标志着中国政府落实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八项举措取得又一重要进展。 2
2007-07
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质检总局商产字[2007]1241号(关于2007年第17号公告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环保总局办公厅、质检总局办公厅 商产字[2007]1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尔宾、长春、沈阳、南京、广州、成都、西安、武汉商务部主管部门,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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