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2007-08
商务部2007年第62号公告(发布聚酯切片、涤纶短纤维日落复审到期) 商务部公告 2007年第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不超过5年,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可在相关反
2007-08
商务部、海关总署商产字[2007]67号(关于2007年第54号公告有关加工贸易问题的补充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 商产字〔2007〕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广州、成都、西安、武汉商务主管部门,海关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54号公告规定,自2007年
2007-08
商务部2007年第64号公告(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实施反倾销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07年第6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称原外经贸部)于2000年12月18日发布2000年第1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以下称被调查产品)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其中,日本冶金工业株式会社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为27%,韩国
2007-08
关于调整《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2007年第8期)的通知
2007-07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第2号(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7年第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防范风险,保障被保险人以及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当事人,是
2007-07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7]862号(关于调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7〕8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经商财政部,现将出口退税率文库中个别商品适用退税率明确如下: 一、将海关进出口税则中商品编码1602399100项下的“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鸭”扩展为:16023991001—未经过熟制的,征税率为13%、
2007-07
商务部2007年第61号公告(商务部赋予企业原油、成品油经营资格) 商务部公告 2007年第61号 依据《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化国际石油公司、中艺华海进出口有限公司原油销售经
2007-07
海关总署2007年第39号公告(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汇编(世界海关组织1988—2000年归类决定)》) 海关总署公告 2007年第39号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或其代理人正确确定其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有效实施,减少因商品归类差异引发的国际贸易纠纷,海关总署于2005年为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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