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2013-05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0号(关于修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为有效落实“由企及物”管理理念,进一步深化企业风险分析工作,现对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2号的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中“九、收货单位/发货单位”项下的第(三)项内容修改如下: “收、发货单位已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本栏目应填报其中文名称及海关注册编码;未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本栏目应填报其中文名称及
2013-05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9号(关于公布《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文件格式标准》及《通关作业无纸化企业存单准入标准》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规范通关作业无纸化企业上传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文件和开展企业存单的行为,海关总署制定了《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文件格式标准》(见附件1)和《通关作业无纸化企业存单准入标准》(见附件2),自2013年6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2013-05
商务部公告2013年第30号 关于吡啶反倾销案初裁的公告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文号】公告2013年第30号【发布日期】2013-05-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简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2年9月21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和日本的进口吡啶(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
2013-05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7号(关于对进口原产于印度和日本的毗啶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3年5月28日起对进口原产于印度和日本的吡啶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3年5月28日起,海关对进口原产于印度和日本的吡啶(商品编码:2933310010),除按现行规定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还将区
2013-05
厦门检验检疫局 厦门海关关于进一步实施通关单无纸化的通告厦检通告 〔 2013 〕4 号 厦门检验检疫局 厦门海关关于进一步实施通关单无纸化的通告.doc
2013-0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打印此文 分享到微信 window._bd_share_c
2013-05
商务部公告2013年第31号 关于公布2013年柠檬酸(盐)出口企业补充名单的公告 根据《2013年柠檬酸(盐)出口许可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63号)有关规定,现将符合2013年柠檬酸(盐)出口许可条件的企业补充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符合2013年柠檬酸(盐)出口许可条件的企业补充名单商 务 部2013年5月20日 附件:符合2013年柠檬酸(盐)出口许可条件的企业
2013-05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5号(关于对原产于欧盟、韩国和美国的进口三氯甲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0年11月30日起对原产于欧盟、韩国和美国的进口三氯甲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4年。海关总署为此发布了2010年第71号公告。最近,根据涉案企业申请,商务部审查后决定由KEM ONE公司继承原法国阿科玛股份有限公司(AR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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