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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文告

经贸文告
  • 03

    2014-06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1号(关于公布2014年7月1日起港澳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1号(关于公布2014年7月1日起港澳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香港CEPA”)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澳门CEPA”)及其相关补充协议,现将海关总署制定的《2014年7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见附件1)、《2014年7月1日起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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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5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2号(关于拓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试点业务范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2号(关于拓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试点业务范围的公告) 为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促进利用境外港口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合作,海关总署决定拓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试点工作的业务范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允许将粮食、木材、铜等三种涉证商品纳入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范围;粮食、铜以集装箱运输,木材以散装形式运输。 二、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进境口岸在原有上海

  • 30

    2014-05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0号(关于对进口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四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0号(关于对进口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四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4年5月31日起,对进口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四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4年第32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5月31日起,海关对进口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四氯乙烯(税则号列:2

  • 30

    2014-05

    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32号(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四氯乙烯反倾销终裁公告)

    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32号 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四氯乙烯反倾销终裁公告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文号】2014年第32号【发布日期】2014-05-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3年5月31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四氯乙烯(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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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4年第56号(《质检总局关于受理签发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的公告》)

    2014年第56号 质检总局关于受理签发中国—冰岛 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冰自由贸易协定)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自2014年7月1日起,依照中冰自由贸易协定和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中冰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核准的原产地声明人可以作出中冰自由贸易协定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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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4年第57号(《质检总局关于进口乌拉圭大麦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2014年第57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乌拉圭大麦 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专家对乌拉圭大麦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乌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乌拉圭大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乌拉圭大麦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资格。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乌拉圭大麦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乌拉圭大麦进口。 附件:进口乌拉圭大麦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

  • 29

    2014-0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4年第58号(《质检总局农业部关于防止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低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14年第58号 质检总局 农业部 关于防止美国 加利福尼亚州低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14年4月22日,美国农业部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紧急报告,加利福尼亚州(California)1家农场于4月14日发生H5亚型低致病性禽流感。涉及的易感动物有116000只家禽,已全部销毁,发病、死亡数量不详。诊断性质为实验室检验,感染来源尚不清楚。为防止禽流感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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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4年第59号(《质检总局关于恢复科特迪瓦毛坯钻石进口的公告》)

    2014年第59号 质检总局关于恢复科特迪瓦 毛坯钻石进口的公告 根据联合国安理会2014年4月29日第2153(2014)号决议、《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42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恢复原产于科特迪瓦的毛坯钻石向我国进口。毛坯钻石的进出口企业或者其代理人以及承运人凭科特迪瓦政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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