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2014-10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7号(关于发布海关化验标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署令第140号),海关总署批准《石油润滑剂中矿物油含量的定量分析方法》、《低熔点复合涤纶短纤维的鉴别方法》等4项海关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编号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2014-10
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72号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韩国的进口己二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的公告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文号】2014年第72号【发布日期】2014-10-31 2009年11月1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78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韩国的进口己二酸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09年11月2日起5年。 2011年6月23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
2014-10
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74号 公布《2015年柠檬酸(盐)出口许可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文号】2014年第74号【发布日期】2014-10-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2015年柠檬酸(盐)出口许可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现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柠檬酸(盐)出口许可申报条件
2014-10
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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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75号 公布《2015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发布单位】商务部【发布文号】2014年第75号【发布日期】2014-10-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现公布2015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均可按有关规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
2014-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2014年第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2014年第18号 为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工作,提高效率,便利企业,经研究决定,厦门海关减免税审批业务的受理部门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厦门市行政区内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以下简称“进口单位”),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税款担保和后续管理业务等相关手续,由厦门海关驻高崎办事处负责受理。 二、泉州海关、漳州
2014-10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5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5号)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予以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2014-10
农业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4年第2157号(决定实施《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联网核查系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第1696号),对金枪鱼等4类水产品进口实施《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第2146号),对从俄罗斯进口的狭鳕等水产品实施《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制度。为加强对合法捕捞产品进口监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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