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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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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9

    2016-0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口加拿大野米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6年第27号)

    2016年第27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加拿大野米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关于加拿大野米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允许加拿大野米输华。加拿大输华野米应符合《进口加拿大野米检验检疫要求》(附件)。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进口加拿大野米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 2016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28

    2016-03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1号(关于发布2016年商品归类行政裁定(Ⅱ)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1号(关于发布2016年商品归类行政裁定(Ⅱ)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海关受理了英伟达半导体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提交的商品名称为“英伟达电视娱乐一体机”、索尼电脑娱乐(上海)有限公司提交的商品名称为“虚拟现实游戏头戴设备”共两项商品归类行

  • 28

    2016-03

    财关税〔2016〕18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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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2016年第2号(关于成立驻翔安办事处相关事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2016年第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2016年第2号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同意厦门海关驻翔安办事处对外开办业务的批复》(署人函〔2016〕52号)及《厦门海关关于成立驻翔安办事处相关事宜的通知》(厦关人发〔2016〕39号),自2016年3月16日起,厦门海关驻翔安办事处正式启用关区代码“3725”(全称“厦门海关驻翔安办事处”,简称“厦翔安办”),原关区代码“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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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3

    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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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3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0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0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为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海关总署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08年第52号公告)再次进行了修订。现将本次修订后的规范文本及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补充了2008年以来散落在相关文件中的关于报关单填制的内容。主要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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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3

    海关总署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外汇局公告2016年第18号(关于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申请和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外汇局公告2016年第18号(关于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申请和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设立申请和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请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0号发布,海关总署令第227号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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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3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9号(关于启用新快件通关系统相关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9号(关于启用新快件通关系统相关事宜的公告)  为规范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加大信息化技术运用,提高通关效率,方便进出境快件通关,海关总署决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快件通关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快件系统),原快件通关管理系统中的报关功能同时停止使用。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快件系统适用于文件类进出境快件(以下简称A类快件)、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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