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2016-04
商务部关于补充下达2016年第一批白银、铟等有色金属出口配额的通知 商贸函[2016]131号 根据《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规定,现补充下达2016年第一批白银、铟出口配额(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配额量为年度配额总量的70-71%。 二、2016年第一批出口配额主要参照各企业近三年的产量、出口数量、出口金额进行计算。 三、请将配额尽快
2016-04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2号 公布《2016年澳大利亚羊毛国别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发布文号】2016年第12号【发布日期】2016-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2016年自澳大利亚进口羊毛国别关税配额量(以下简称澳大利亚国别配额)为3万吨(净毛量)。 2016年为澳大利亚国别配额实施第一年,为做好进口管理工
2016-04
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10号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进口取向电工钢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的公告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文号】2016年第10号【发布日期】2016-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5年7月23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5年第2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进行
2016-04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3号(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委会〔2016〕2号),海关总署决定自2016年4月8日起废止海关总署2011年第6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6年4月1日
2016-04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4号(关于对进口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腈纶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6年4月2日起对进口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腈纶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6年4月2日起,海关对进口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腈纶(税则号列:55013000、55033000、5506300
2016-04
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9号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进口腈纶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的公告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文号】2016年第9号【发布日期】2016-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5年7月14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5年第2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进口腈纶(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
2016-03
关于受理2016年固态棕榈硬脂进口企业备案登记及自动进口许可申请的通知 商贸农函[2016]35号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和广东省商务厅: 根据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18号,现将符合固态棕榈硬脂进口备案条件的企业名单通知你厅(详见附件)。从即日起,你厅可受理上述企业的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商务部对外贸易司2016年3月30日 附件:2016年固态棕榈硬脂备案登记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省市企业名称产品
2016-03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2号(关于公布2016年商品归类决定(Ⅲ)的公告)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现公布2016年商品归类决定(Ⅲ)(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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