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2019-04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9号(关于发布《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2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
2019-04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8号(关于发布《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2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2019-04
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19-04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6号(关于发布《报关单证电子转换或扫描文件格式标准》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便利企业全国通关一体化申报,海关总署对报关单随附单证电子化方式进行了优化,并制定了《报关单证电子转换或扫描文件格式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9号中《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
2019-04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6号(关于发布《报关单证电子转换或扫描文件格式标准》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便利企业全国通关一体化申报,海关总署对报关单随附单证电子化方式进行了优化,并制定了《报关单证电子转换或扫描文件格式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9号中《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
2019-04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4号(关于更新携带入境宠物狂犬病抗体检测结果采信实验室名单的公告)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号),经审核,现将更新后的海关总署采信狂犬病抗体检测结果实验室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今后,凡指定狂犬病非疫区名单、狂犬病抗体检测结果采信实验室名单、有隔离检疫设施的口岸
2019-04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5号(关于进口意大利榛子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意大利共和国农业、食品、林业政策和旅游部关于意大利榛子输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允许意大利榛子输华。意大利输华榛子应符合《进口意大利榛子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2019-04
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17号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文号】公告2019年第17号【发布日期】2019-04-17 2007年4月17日,商务部发布2007年第3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自2007年4月18日起5年。 2013年4月18日,商务部发布2013年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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