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2019-04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做好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00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福建省人民政
2019-04
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
2019-0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为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促进支付机构外汇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外汇支付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办法》实施
2019-04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4号(关于公布进口肉类指定监管场地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海关总署对部分进口肉类指定监管场地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现公布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口肉类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海关总署在官方网站(www.c
2019-04
无标题文档 商务部 公安部 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公安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积极稳妥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是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做好外贸稳增长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激发国内汽车消费市场活力、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经研究,我们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首批名单附后
2019-04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1号(关于实施中国-日本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2018年10月,中国与日本双方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和日本国海关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日本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互认安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
2019-04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2号(关于公布准予登记和准予续延登记证书有效期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的公告) 根据《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第四十六批准予登记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见附件1)和《准予续延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证书有效期的企业名单》(见附件2)予以公布,登记有效期3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
2019-04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0号(关于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0月1日起,取消首次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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