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2019-05
无标题文档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明确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13号)的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自2019年4月1日起承接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免办)相关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和便利CC
2019-05
关于2019年第一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申请企业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商务部《2019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2018年第92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要求,商务部对2019年第一批新申请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了审核。 截止2019年3月31日,共有30家企业报送了申请材料。经审核,其中25家企业材料齐全且符合公告要求,另外5
2019-05
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9号(关于进口西班牙鲜食葡萄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西班牙王国农业、渔业和食品部关于西班牙鲜食葡萄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现将《进口西班牙鲜食葡萄植物检疫要求》(见附件)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西班牙葡萄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西班牙鲜食葡萄植物
2019-05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7号(关于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决定自2019年5月20日起,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产地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
2019-04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5号(关于进口智利榛子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智利共和国农业部关于智利榛子输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允许智利榛子输华。智利输华榛子应符合《进口智利榛子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智利榛子检验检疫要求.
2019-04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6号(关于中国和俄罗斯进出口禽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国和俄罗斯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俄两国政府主管部门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关于俄罗斯和中国进出口冷冻禽肉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准予符合《中俄进出口禽肉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中国及俄罗斯禽肉相互开展贸易。 本公告自发布之
2019-0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以下称留抵退税)制度。为方便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称符合留抵退税条
2019-04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第73号(关于防止柬埔寨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19年4月3日,柬埔寨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该国境内近期发生1起非洲猪瘟疫情。迄今为止,我国尚未与柬埔寨签署猪、野猪及其产品准入协议。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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