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贸文告

经贸文告
  • 10

    2020-02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号(关于进口巴西鲜食甜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号(关于进口巴西鲜食甜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巴西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和食品供应部关于巴西甜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巴西甜瓜进口。现将进口巴西鲜食甜瓜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巴西鲜食甜瓜植物检疫要求.doc

  • 10

    2020-02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11号(关于防止波兰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11号(关于防止波兰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0年1月7日,波兰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通报,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4日,该国卢布林省(Lubelskie)、大波兰省(Wielkopolskie)发生8起H5N8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   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

  • 10

    2020-02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号(关于滞报金票据电子化有关事宜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号(关于滞报金票据电子化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有关要求,为加强海关进口货物滞报金的征收和核算管理,决定滞报金征收启用《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票据。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7日起,海关向进口货物收货人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时使用《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原《海关进口货物滞报金专用票据》同时废止。   

  • 10

    2020-02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号(关于调整193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监管要求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号(关于调整193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监管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193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对应的监管要求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对“4001100000”等2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和进/出境植物、植物产品

  • 19

    2020-01

    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1号(关于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1号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 2014年1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14年第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自2014年1月20日起5年。2017年11月21日,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78号公告,决定调整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的反倾销税率。 2019年1月18日,

  • 19

    2020-01

    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2号(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2号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 2014年1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14年第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最终反补贴措施,实施期限为自2014年1月20日起5年。 2019年1月18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3号公告,决定自2019年1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补贴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

  • 17

    2020-01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有关事项通

  • 17

    2020-01

    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一般列报和披露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一般列报和披露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财会便﹝2020﹞2号 各有关单位:   2019年12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一般列报和披露(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全球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推动我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请贵单位组织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们。我

  • 1 2 ...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 751 752

    752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