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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采取两大措施应对止咳药滥用
2010-06-30

药监局采取两大措施应对止咳药滥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在表示,药监局采取了两大监管措施应对止咳药水滥用问题。
颜江瑛说,针对滥用止咳水的问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管方面,更多的把注意力放在监管这样的公众需要的药品,因为管理不好,一旦流失会带来一些社会危害。
据了解,止咳药水主要含有磷酸可待因,成瘾之后会对人体带来伤害,大量地长期服用作用于人体会产生欣快感,作用于肠道会产生便秘,类似于阿片类药物的作用。颜江瑛表示,国家药监局对于滥用止咳水的问题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
第一,在密切监测药品的滥用情况以后,对药品的生产、批发、零售含有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药品的监管措施。
第二,对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对销售客户进行全面的清理,适度的集中销售渠道,选择信誉和管理比较好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这些品种,不允许向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含有磷酸可待因的口服液,就是大家说的止咳药水。



相关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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