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13年12月13日,美国能源部发布公告,对电动机的能效测试程序进行修订。本次修订明确了目前尚未被规管的电动机所需的测试设置要求,以促进这些类型的电动机也能够顺利进行测试。另外,美国能源部还采用了新定义,这些定义能够确定能源部法规对各种类型电动机的适应性。对定义的修改将在不影响测试程序的前提下使电动机覆盖范围更加明确。 本最终规则中引用的法规是10 CFR Part431(某些商业和工业设备的能源效率计划),主要修订部分概括在下表中: 10 CFR Part431 中的章节位置 修订提案概要 章节431.12——定义 增加以下新定义: 带风扇通风的电动机 制动电动机 组件集 防潮、密封或带有封装线圈的电动机 IEC H设计电动机 IEC N设计电动机 浸入式电动机 变频器功能的电动机 变频器专用电动机 液体冷却电动机 NEMA A设计电动机 NEMA C设计电动机 残缺电动机 潜油电动机 全封闭自冷电动机 B部分的附件B——电动机名义满载效率的统一测试方法 更新测试程序的设置方法: 制动电动机 紧耦合泵电动马达和具有非标准尺寸或设计单、双轴扩展的电动马达 带有非标准端罩或者法兰盘的电动机 带有非标准基地、脚或安装配置的电动机 带有单独驱动鼓风机的电动机 浸入式电动机 残缺电动机 垂直电动机和轴承不能横向操作的电动机 本规则的生效日期为2014年1月13日。 详情参见: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3-12-13/pdf/2013-29677.pdf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3.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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