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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公布2003及2004年中国纺织品配额
200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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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公布2003及2004年中国纺织品配额
  据报道,近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第2344/2002号条例,详列对中国等第三国家(地区)实施的2003及2004年纺织品进口配额。
  新条例附属于第3030/93号条例(即对第三国家(地区)部分纺织品进口实施的共同规定),并由2003年1月1日起生效。
  第2344/2002号条例的附件,详列出适用于中国的新配额限制(详见下表),此外,也包含第3030/93号条例的新附则I,就受配额制限的所有类目(1~161)纺织品提供说明资料。
  第2344/2002号条例的新附则VII列出外发加工安排下再进口产品的配额。
2003及2004年欧盟纺织品进口配额限制



中  国(*)


类  目
单  位
欧盟配额


.
.
2003


IA组别
.
.


1

4491


2(**)
 吨(1)

29132


其中2a为

3765


3

5938


其中3a为

770


IB组别
.
.


4(1)
1000件
82818


5(1)
1000件
26341


6(1)
1000件
28199


7(1)
1000件
13277


8(1)
1000件
18657


.
.
.


IIA组别
.
.


9

6079


20/39

9633


22

17975


23

11558


IIB组别
.
.


12
1000对
32721


13
1000件
516216


14
1000件
14608


15

17404


16
1000件
16196


17
1000件
12187


26

5523


28
1000件
81202


29
1000件
13757


31
1000件
83851


78
1000件
32932


83
1000件
9673


IIIB组别
.
.


97

2514


V组别
.
.


163

6449



  (1) 新附件V的附录A列明这些类目的特别安排。
  *  除了这些对中国内地实施的配额外,新附件V的附录C也列出若干其他类目的配额安排(这些类目为:ex20、115、117、118、122、136A、156、157及159),而附件V的附录B则列出专为参加欧洲展览会而进口的产品可使用的2003年配额。
  **  可与类目3的配额互相转移,上限为接受配额转移类目的40%配额。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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