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2006-10
海关总署2006年第59号公告(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海关总署公告 2006年第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和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未经浸渍或涂布电解质,也称电解电容器原纸。下同)反倾销调查结果,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对外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80号,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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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2006年第80号公告(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调查的初裁) 商务部公告 2006年第8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调查机关”)于2006年4月18日发布2006年第28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以下简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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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06年第58号公告(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氨纶征收反倾销税) 海关总署公告 2006年第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6年10月1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氨纶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6年第74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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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2006年第17号令(公布《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令 2006年第17号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7月13日商务部第七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和工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5日起施行。 部 长:薄熙来 主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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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2006年第83号公告(国家储备糖竞卖) 商务部公告 2006年第8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第69号公告要求,决定以竞卖形式投放部分国家储备糖(以下简称国储糖)。现将竞卖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卖的组织管理 (一)竞卖管理工作由商务部负责。 (二)竞卖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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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2006年第78号公告(2007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 商务部公告 2006年第7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现公布2007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凡符合条件的原油进口单位均可通过商务部授权的重要工业品进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时间为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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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2006年第79号公告(2007年化肥关税配额进口总量、分配原则和申请程序) 商务部公告 2006年第7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现公布2007年化肥关税配额进口总量、分配原则和申请程序。凡符合条件的化肥进口单位均可通过商务部授权的重要工业品进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申请期为2006年10月10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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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第9号令(公布《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6年第9号令 《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5月17日商务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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