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贸文告

经贸文告
  • 31

    2012-03

    海关总署2012年第16号公告(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征收反倾销税)

    海关总署2012年第16号公告(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征收反倾销税)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6号 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征收反倾销税   2007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自2007年3月29日起,期限为5年。在征税期限届满之际,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决定在该反倾销措施期终

  • 31

    2012-03

    海关总署2012年第17号公告(关于对液晶显示面板等4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进行调整)

    海关总署2012年第17号公告(关于对液晶显示面板等4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进行调整)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7号 关于对液晶显示面板等4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进行调整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4月1日起,对液晶显示面板等4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二0一二年三月

  • 30

    2012-03

    质检总局第145号令(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质检总局第145号令(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145号令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已经2011年6月2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进口食品境外食品生产企

  • 29

    2012-03

    商务部2012年第7号公告(关于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进口壬基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的公告)

    商务部2012年第7号公告(关于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进口壬基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7号 关于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进口壬基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7年3月28日发布年度第1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07年3月29日起5年。

  • 29

    2012-03

    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公告(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

    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公告(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   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国务院2011年1月批准调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6号公布),海关总署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以下简称《归类表》,

  • 27

    2012-03

    海关总署2012年第13号公告(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海关总署2012年第13号公告(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3号 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2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2年第10号公告(详见附件1

  • 26

    2012-03

    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厦商务对台[2012]98号(关于2012年进境台湾水果奖励及申报的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厦商务对台[2012]98号(关于2012年进境台湾水果奖励及申报的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商务对台[2012]98号 关于2012年进境台湾水果奖励及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鼓励本市企业积极开展对台经贸业务,经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实施进境台湾水果奖励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在本市依法注册并从厦门

  • 26

    2012-03

    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厦商务对台[2012]97号(关于2012年进境台湾水产品奖励及申报的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厦商务对台[2012]97号(关于2012年进境台湾水产品奖励及申报的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商务对台[2012]97号 关于2012年进境台湾水产品奖励及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鼓励本市企业积极开展对台经贸业务,经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实施进境台湾水产品奖励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在本市依法注册并

  • 1 2 ... 498 499 500 501 502 503 504 ... 751 752

    752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