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2015-01
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4年第146号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和商品编号联动调整的公告
2015-01
关于调整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5-01
2015年第3号 质检总局关于调整《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 监督管理办法》实施要求的公告 《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第152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5月1日起实施。为配合《管理办法》的实施,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实施<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公告》(质检总局2013年第53号公告)。根据上述总局令及公告实施情况,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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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7号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准予登记和准予续延登记证书有效期的 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的公告 根据《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第三十三批准予登记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见附件1)和《准予续延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证书有效期的企业名单》(见附件2)予以公布。 附件:1. 第三十三批准予登记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 2. 准予续延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证书有
2015-01
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
2015-01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4年12月31日) 打印此文 分享到微信 window._bd_share_config
2015-01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 为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提高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 二、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元/升提高到1.2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本公告自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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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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