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2015-02
2015年第16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澳大利亚鲜食葡萄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近年我国进口澳大利亚鲜食葡萄的检验检疫情况,结合我国专家开展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经中澳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修订了《澳大利亚鲜食葡萄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并于2014年3月18日正式签署。现发布修订后的《进口澳大利亚鲜食葡萄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允许符合该检验检疫要求的澳大利亚葡萄进口
2015-02
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
2015-01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4号(关于电池、涂料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对电池、涂料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铅蓄电池除外)、涂料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适用税率均为4%。 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以及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
2015-01
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5号 关于终止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文号】2015年第5号【发布日期】2015-1-30 2010年1月30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号公告,决定自2010年1月31日起,继续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5年。2014年7月30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50号公
2015-0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 打印此文 分享到微信 window._bd_share_config=
2015-01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号(关于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部分未浓缩乳及奶油、黄油及其他脂和油、乳酪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至2015年1月29日,实施特保措施管理的部分未浓缩乳及奶油(税则号列:04012000、04014000、04015000)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245
2015-01
2015年第15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缅甸大米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专家对缅甸大米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缅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缅甸联邦共和国农业与灌溉部关于缅甸大米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缅甸大米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准入资格。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缅甸大米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缅甸大米进口。 附件:
2015-01
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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