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指南
进口食品中文标签监督要点是什么? 任何商品都有标签,借以显示或说明商品的特征和性能,向消费者传递信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商品的激烈竞争,标签已成为进行公平交易、商品竞争的一种形式。食品关系着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所以食品标签比其它商品的标签更为重要。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预包装食品是指经制造(加工)者包装在某种容器内,以备交付(销售)给消费者的食品,它不是食品的一个类别、品种,只是为了与“裸装食品”(如摆放在商店里没有任何包装的糕点、饼干、蜜饯等)加以区别。 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以及《产品标识标准规定》的规定,一般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食品原产国或地区(指香港、澳门、台湾)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 和保存期、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经销商”包括依法注册登记的进口商、代理商和在华联络商或办事处)。 另外,特殊营养食品(如婴幼儿食品、营养强化食品等)除标上述内容外,还必须按照GB1343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的规定,标明热量和营养素的含量、贮藏条件、食用方法;酒类必须按照GB10344《饮料酒标签标准》的规定标明酒精度、产品类型(或糖度)、原汁量(只限啤酒和果酒)。 标签内容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日期的表示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者采用“年、月、日”表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不得单独印制后粘贴或覆盖在中文标签上;食品标签所用文字必须是规范的汉字;产品标识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法定计量单位;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标签上的内容必须清晰、简单、醒目,以保证消费者购买和食(使)用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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