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贷款卡”年审通告
关于2006年度“贷款卡”年审通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开展厦门市2006年度“贷款卡”集中年审工作。请各“贷款卡”用户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贷款卡”年审事宜。
年审对象:2006年12月31日前申领签发的“贷款卡”。
年审时间:2007年5月8日至2007年8月31日。
年审流程请见附文
咨询电话:0592—5857079、5899922。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
附文:2006年度贷款卡年审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1、确认去年是否已参加2005年度贷款卡年审,在网上可查询已参加2005年度贷款卡年审企业名单。(点击查询)
2、各借款人前往其基本账户开户行或人民银行贷款卡柜台领取《2006年度贷款卡年审报告书》(下简称“报告书”),认真阅读“报告书”中“贷款卡年审简介”,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准备好相关资料。
3、下载年审模板,按要求录入完整后保存在U盘上,与年审其它资料一同提交。录入财务报表后一定要检查所有平衡要求是否符合校验关系(“报告书”和电子模板的每张表下方都列出平衡要求)。(模板下载)
4、如果企业当前还有未归还贷款、未结清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贸易融资、对外担保等业务,应送相关金融机构信贷员核对,并签章确认。
5、将填写完整的“报告书”、相关资料和U盘送交基本账户开户行核对。
6、借款人如有(1)名称;(2)注册地址;(3)业务范围;(4)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5)注册登记证到期日;(6)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7)出资人及出资金额;(8)注册登记类型;(9)事业法人单位经费来源等变更,还需提交《贷款卡信息变更登记表》及相关变更资料。《贷款卡信息变更登记表》及填表说明可在网上下载。(《贷款卡信息变更登记表》及填表说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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