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调整建议的通知
关于征集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调整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4年起,地方财政部门被赋予参与关税税政工作的职责,负责结合本地实际收集与审核各部门、各行业协会、各企业关于商品进出口关税政策的建议,负责汇总本地区关税政策建议上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为我国关税实施方案的调整提供政策建议。
三年来,我们提出的调低石材、滤波玻璃、蓝宝石衬底等商品关税税率和增列铝箔产品关税税目等7条建议被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采纳并实施,每年为我市企业节约税收成本近1亿元,帮助企业大大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有效地推动了我市涉外经济的发展。
为做好2008年我国关税实施方案的意见征集工作,为我市企业谋求国家税收政策的支持,现面向全市征集关税政策调整建议,请各单位根据本企业、本行业的发展特点,就当前关税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调整建议,于6月30日之前送交至市财政局税政处。建议材料应包括文字材料和相关数据表格(内容要求和格式见附件),届时,我们将开展调研,并于今年8月份将有关建议汇总上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联系人:王 琦 电 话:5398032
Email : xmcaizheng@126.com
地 址:厦门市财政局税政处(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1304)
附件:1、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调整建议的文字材料要求
2、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调整建议表
3、商品进出口税率调整建议补充资料表
4、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目调整建议表
5、指标填报说明
厦门市贸发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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