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指南
对进口食品添加剂、助剂的卫生监督要掌握哪些要点? (1)资料审查:在卫生监督评价时,应向货主索取有关资料,包括: ①添加剂名称(包括一般名、化学名)。 ②化学结构(结构式、化学组成)。 ③制造工艺(生产配方、原料规格、工艺流程)。 ④理化性质与纯度:性状及理化性质,确证试验方法,定性、定量方法,不纯物的种类,含量及定量方法,厂方生产标准,生产国国家标准或国际组织标准。 ⑤食品中分析方法:定性实验,定量实验,不同食品中分离定量方法。 ⑥食品中使用情况:确定使用目的,确定效果,使用方法、使用量、使用范围。 ⑦在食品中的稳定性:如化学变化,对其它营养成分影响的有关实验结果。 (2)毒理学实验: 毒理学实验主要观察添加剂的毒性,添加剂中所谓毒性皆是指一定计量而言,因为很难找出一种完全无毒而在工艺上有效的添加剂,当前各国推荐的方法是评价出“最大无作用剂量”也就是无毒的剂量,一般按照卫生部颁发的毒理安全评价程序进行实验。 (3)安全性评价: 对毒理试验得出的结果,在评价安全性上考虑一下几点: ①半数致死量(LD50)。 ②最大无作用剂量(MNL,MiximunNo-effectLevel); ③每日允许摄入量。 (4)进口食品中易发现的严禁使用的添加剂。 ①甲醛(Formadehyde)。 ②硼酸、硼砂(BoricAcid,Borax)。 ③β-萘酚(β-Naphrhol)。 ④水杨酸(柳酸Salicylicacid)。 ⑤吊白块(Sodiumformaldehydesulfoxylate)。 ⑥硫酸铜(Coppersulfate)。 ⑦加铵焦糖色(Caramelammoniaprocess)。 ⑧黄樟素(Safrole)。 ⑨香豆素(Coumarin)。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