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办事指南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与编号
(一)事项名称: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
(二)编号:
二、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三、审批单位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四、审批对象
境外投资项目企业
五、审批依据
(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发[2015]20号)第三条第二款;
(二)《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
(三)《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
(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闽商务外经[2015]5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六、申请条件
1. 注册在福建自贸试验厦门片区内的地方企业实施的省级权限内(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一般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
2.以下项目不分限额,由自贸区管委会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务院核准:
(1)前往未建交和受国际制裁国家,发生战争、动乱等国家和地区投资项目;
(2)涉及基础电信运营,跨界水资源开发利用,大规模土地开发,输电干线、电网,新闻传媒等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
3. 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项目适用备案管理。
4. 前往台湾地区的投资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和国台办《关于印发〈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外资〔2010〕2661号)执行。
七、办理方式
(一)直接到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办事窗口申办。
(二)申请人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网址:www.ndrc.gov.cn)或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门户网站(网址:www.xmftz.gov.cn),通过注册申请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登陆备案系统,填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办理期间,申请人可登陆上述网站实时查询事项办理状态。
八、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九、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及备案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格式见附件);
(二)备案申请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复印件2份,加盖公司公章);
(三)证明中方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复印件2份,加盖公司公章);
(四)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复印件2份,加盖公司公章);
十、办理程序
(一)收件
项目备案机构对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做出相应的决定;对于备案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当即告知备案申请人予以补正。
(二)出文
项目备案机构根据办事依据要求进行审核,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境外投资项目出具备案通知书。
十一、承诺时限
(一)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三、联系信息
(一)办理地址
厦门市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区二楼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窗口,咨询电话:0592-5653306、5626720
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综合服务大厅二楼23号窗口,咨询电话:0592-6800657
(二)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7:00(象屿)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15-17:15(11-5月冬令时)14:45-17:45(6-10月夏令时) (海沧)
(三)网站地址
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门户网站(网址:www.xmftz.gov.cn)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0592-5627116(象屿)、0592-6080475(海沧)
市效能投诉中心网址:www.xn.xm.gov.cn/wyts/
十五、流程图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