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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取消外汇管制
2001-06-22

智利取消外汇管制
为了鼓励外国人在智利投资,智利政府已颁布了国际资本汇兑管理新规定,决定取消外汇管制。
  其具体规定要点如下:
  凡与国外融资贷款、投资、提供资本或证券或ADRS等有关的资本汇入,无需事先申请核准;
  凡是资本及利润汇出、与投资和预付国外融资贷款有关的利润汇出,无需事先申请核准;
  凡与资本、利润或其他对国外投资所得利润的汇入,无需事先申请核准;
  取消对预付国外融资贷款或加速国外融资贷款所设的特别条款的限制;
  取消对发行证券所设的最低风险的限制及最低考察期限的限制;
  取消对可发行或可举外债币别的限制;
  取消对发行ADRS的限制:
  取消对自国外汇入资本扣存准备金的规定;
  其他与融资有关的外汇操作仍按官方外汇市场渠道申请;
  进出口商可通过民间外汇市场办理全部的外汇进出口结算业务,但需向智利中央银行申报有关外汇进出口的操作情况。
  分析家认为,智利的上述措施将会在短期内冲击该国的外汇市场,但从长远来看,可对外汇交易产生正面影响。至於智利比索与美元的汇率,将会维持在590至600比索兑换100美元之间的水平。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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