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中韩两国互为水产品进出口贸易主要伙伴,年贸易量达上百万吨。由于双方在质量、安全和卫生检疫等方面缺少一个共同认可的标准,所以在水产品贸易过程中,时常出现一些分歧和纠纷,从而影响了双边水产品贸易的正常进行。 按双方协议规定,中韩两国的水产品出口厂商事先应分别在本国的有关检验检疫部门注册登记,只有注册登记的工厂企业才被允许向对方出口水产品,同时,这一规定也适用于水产品加工出口厂商。 7月1日后,中韩两国水产品贸易中的出口产品都应随货物携带检验检疫机关的卫生合格证明书。此外,出口产品的包装上应该明确标记出口产品名称、出口国别、已登记的出口工厂或企业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号码等。据悉,韩国的检验检疫机构为韩国国立水产品质量管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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