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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买加对向外汇款加征普通消费税
2003-04-21

牙买加对向外汇款加征普通消费税

  牙税务管理部门发出通知,自4月11日起,即新财年伊始,人们在向国外和岛内汇款时要支付普通消费税,作为汇款费用。此乃政府寻求增加税收以弥补财政收入缺口之举。牙买加的普通消费税为15%。
  据牙当地从事汇兑业务机构称,汇入岛内的国外汇款尚未受到影响,对当局此举奇怪,并称预料在新财年里,政府还会增收附加税,以助在2003/04财年里财政赤字的缩减。
  当地人们对政府此次加税有所反应,认为感觉如被双重征税,在发工资时已扣收入税,而将同样一笔钱汇往国外或仅在岛内汇款,又要付税。
  此次加税继3月中旬对香烟课以23%的消费税后,政府在税收增收上的又一举措。23%的香烟消费税是为全民健康基金筹款。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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