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开展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试点更好支持跨境贸易发展的通知》,厦门等5个省、市获批为第一批开展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试点地区,试点时间为1年。
近年来,福建交通按照国家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相关文件要求,从运输端发力,制定本省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支持省内各自贸区,通过鼓励厦门港务等“一单制”试点企业先行先试,探索多式联运“一单制”运单金融化,实现提单物权赋能。目前,厦门已完成“一单制”业务模式超1500标箱。
铁路运输是多式联运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将优先通过在国内陆上公铁联运使用标准化单证,逐步推广到内水陆上多式联运,做好与空运、海运运单的衔接,最终实现陆海空多式联运运单的统一;并在运单基础上,鼓励银行金融机构采用风险可控的铁路运输单证等“一单制”单证,为相关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