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根据乌兹别克政府决议,乌取消了部分对生丝及蚕茧的出口限制,规定允许“乌兹别克蚕茧协会”自行出口部分富余生丝及不超过产量50%的蚕茧。产品可直接出口及通过交易所出口,外汇及本币两种结算方式均可。 此前乌政府规定(自2000年4月起),乌富余生丝及蚕茧出口必须经政府批准并严格按额度执行,且必须用外汇结算。 乌兹别克是中亚生丝及丝绸生产大国,2002年生丝产量为847吨,丝绸产量为640万米,丝绸产品出口达1150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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