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03年2月11日,委官方公报公布了委生产贸易部发布的第DM/Nº029号法令,决定对169种食品及日用品的销售实行最高限价。 这些商品主要包括:大米、大麦、面粉、通心粉、面包、牛肉、鸡肉、猪肉、沙丁鱼、金枪鱼、食用油、奶粉、鲜奶、黄油、黑豆、糖、沙拉酱、番茄酱、咖啡、盐、番茄、土豆、卫生纸、洗发水、牙膏、香皂、洗涤灵等。 根据该法令,凡是被列入清单的商品必须明确印刷或标注其最高限价。以上商品的生产商、进口商和销售商必须维持2002年11月30日的惯常销售利润和销售条件。用于生产以上产品的原料价格必须维持在2002年11月30日的水平。有关原料供应商必须以2002年11月30日的价格供货。上述产品的运费和其他操作费用也必须维持2002年11月30日的水平。 政府将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对最高现价进行调整。凡是高于最高限价销售的政府将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由于大罢工,委食品和日用品供应紧张,为了保障食品和日用品的供应,稳定市场秩序,打击投机行为,委政府决定采取措施,限制生活必需品的最高销售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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