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一、排油烟机申请节能标章认证,其适用范围、能源效率试验条件与方法及能源效率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项产品应符合标准CNS 3765-3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的安全-第2部:排油烟机的个别规定”,且货品号列为8414.60.00.00-1的排油烟机,或经“经济部”能源局认定的排油烟机。 (二)能源效率试验条件及方法: 1.排油烟机能源效率测试条件及方法,应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5801或美国送风机协会(Air Movement and Control Association International,缩写AMCA)210标准规范内容的要求。 2.测试电压与频率:测试时所施加的额定电压为110V±2%或220V±1%;额定频率为60Hz±1%。 3.安装方式与测试条件:排油烟机的出风口接上风口直径2.5倍长的直管,此直管应与AMCA风洞设备的标准风道入口垂直且气密性结合,施加额定电压及额定频率,以最大速度运转测试。 4.量测参数: (1)受测样品于参考静压2.5mmAq(0.1 inWg)条件下,量测其风量(立方公尺/分钟,m3/min,CMM)、消耗电功率(瓦,W)、功率因子、环境干湿球温度(度,℃)及大气压力(千帕,kPa)。 (2)前项的风量实测值须依据ISO 5801或AMCA 210的规范,以1大气压、20度(℃)的标准状态转换为标称风量值。 5.排油烟机的能源效率值计算公式如下: 能源效率值=标称风量(CMM)/消耗电功率(W) (三)排油烟机能源效率基准: 排油烟机产品的能源效率值不得低于0.0793(CMM/W) 二、前点节能标章能源效率值,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标章使用者的名称及地址须清楚记载于产品或包装上。 (二)标章使用者若为代理商,其制造者的名称及地址须一并记载于产品或包装上。 (三)产品型录上应标示产品的额定电压(伏特,V)、功率因子、额定频率(赫兹,Hz)、消耗电功率(瓦,W)、标称风量(立方公尺/分钟,m3/min,CMM)及能源效率值(立方公尺/分钟/瓦,m3/min/W,CMM/W)。 (四)产品的标称风量及消耗电功率,计算至小数点后第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产品的能源效率值计算至小数点后第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数四舍五入。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2.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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