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该规定适用的特殊营养食品包括: 一、婴儿配方食品及较大婴儿配方辅助食品。 二、特定疾病配方食品,包括调整蛋白质、氨基酸、脂肪或矿物质的食品及低灭过敏性、控制体重取代餐食品、管灌用食品。 该规定包括新案申请、许可文件展延登记、许可文件变更登记、许可文件转移登记、许可文件遗失补发等内容。 规定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6339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3.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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