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简讯

市场简讯
台湾地区放开祖国大陆12项产品进口
2004-04-30

台湾地区放开祖国大陆12项产品进口

  2004年4月27日,台湾当局召开例行性每两个月一次的放开祖国大陆产品进口审议会议,会议邀请了台湾“农委会”、“卫生署”、“关税总局”、“海关”、“工业局”及相关产业协会,共同针对企业及协会建议放开进口的中国大陆产品项目进行审议。 
  台湾当局表示,本次会议共审议了29项产品,会上初步同意放开:碎核桃壳、云母金属系列珠光颜料、陶瓷滚轮(二氧化硅大于50%)、铝素箔纯度超过99.9%、车辆用线组、其他热轧钢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非卷盘状(4.75㎝≤厚度≤50㎝)、10㎝≤厚度≤50㎝的其他热轧钢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非卷盘状(包括含碳量<0.25%、0.6%>含碳量≥0.25%、含碳量≥0.6%)、6㎝≤厚度≤10㎝的其他热轧钢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非卷盘状(包括含碳量<0.25%、0.6%>含碳量≥0.25%、含碳量≥0.6%)等12项产品,其中“其他热轧钢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非卷盘状(4.75㎝≤厚度≤50㎝)”等7项钢铁产品限期放开进口至2004年12月31日止,届时再进行审议。 
  另外,蓝色浮法平板玻璃因台湾玻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熔炉检修,产能供应不足,2003年6月25日,台湾当局召开审议会议并决议暂时放开准许进口,但放开期限至2004年7月1日止。台湾当局及台湾玻璃协会认为,继续放开进口可能会严重影响岛内相关产业及就业率,因此,到期后将不再继续放开进口。 
  台湾当局指出,有关“其他热轧钢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非卷盘状(4.75㎝≤厚度≤50㎝)等7项钢铁产品,台湾钢铁工业同业协会表示,中钢公司已开始生产,不同意放开,但台湾当局认为,目前,岛内中厚钢板供应严重不足,为满足岛内对钢铁产品的需求,同意放开上述产品自中国大陆的进口,期限截至2004年12月31日(以运输工具抵达日为准),到期后将再进行审议。 
  此外,本次会议经讨论认为,应保留的产品有石膏绷带。鉴于申请企业表示,目前岛内没有生产,希望能放开进口,因此决议请台湾医疗暨生技器材工业同业公会确实查明岛内有无生产,并提供具体资料后,提请下次审议会讨论。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