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简讯

市场简讯
四类家用电器进入印尼市场须出示安全证明
2003-05-07

四类家用电器进入印尼市场须出示安全证明

  据印尼报道,印尼政府拟出台规定,要求所有在印尼市场销售的电器产品须附带安全证明。首批执行该规定的产品包括电风扇、电熨斗、电吹风、搅拌器四类家用电器。印尼官方表示,执行该项规定符合一般国际惯例,是为了保证消费者安全,根据产品的安全证明政府也将对进口电器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体系进行审核。
  我国相关出口企业应密切注意印尼政府的上述规定的出台,做好应对准备,保证出口的顺利进行。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