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6月23日下午,商务部美大司金旭副司长约见美驻华使馆公使衔商务参赞艾伦(Craig Allen),就美彩电反倾销案与美方进行交涉。 2003年5月22日,美国商务部根据美国内一家企业和两家工会组织对来自中国的价值数亿美元的彩电提起反倾销申述正式立案调查。2003年6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以3:0的投票结果做出对来自中国的彩电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的初步裁决。 金副司长在交涉中指出,中方认为,美国本质上并没有彩电产业,美国的彩电生产仅仅是将外国制造的零部件组装而已。本案申诉方之一Five Rivers Electric Innovations 既不属于同类产品的生产者,也不属于直接竞争产品的生产者,中方认为该公司不具有提出申述的资格。此外,中方认为,在缺乏生产企业支持的情况下,本案的另两个申述者-工会组织是无法代表美国彩电整体行业利益的。 根据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第三条和第四条,判定对美国产业造成损害的依据应基于“肯定性证据”、“客观性审查”,同时考虑“国内生产者全体”,而不是仅凭一两家公司的情况,上述规定在ITC的裁决中并未得到遵守。美彩电行业在调查期内整体的数据显示出良好的盈利状况和经营业绩,很难支持ITC裁决中确定的“损害”结论。此外,ITC在裁决中也未全面考虑中方企业提交的详细数据和反映的大量客观事实。 金副司长最后再次就在反倾销案中美方采用第三国代替的做法向美方交涉。金副司长谈到,美国申诉方在申诉书中要求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以印度作为替代国的主张中方坚决反对。中国自1979年开始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1993年,建设市场经济被写入宪法,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目前,按照国际通行标准衡量,中国的国民经济已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作。金副司长还以彩电行业为例进一步驳斥了美国申诉方的观点,重申要求美方在反倾销案中给予中国企业公平待遇。对此,美驻华使馆公使衔商务参赞艾伦表示理解,并建议中方以此案为契机,向美有关部门再次提出给予中国国家或彩电行业市场经济地位的申请。 艾还希望商务部能提供彩电对美出口的有关数据,并表示,有意与机电商会进行接触,以便更多地了解有关企业的情况。金副司长表示将尽快提供相应数据,并会同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在适当的时候安排区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的有关人员会面。 会见中,金旭副司长还向美方递交了商务部就此问题致美驻华使馆的照会,美驻华使馆公使衔商务参赞艾伦允即刻转交美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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