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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拟出台平光彩色隐形眼镜销售规范
2008-07-15

日本政府拟出台平光彩色隐形眼镜销售规范
据日本独立行政法人“产品评估技术基准机构”调查,在2005年10月至今年2月期间,共接到167起针对时尚装饰用平光彩色隐形眼镜的投诉,许多消费者都表示使用后眼镜出现不适症状。鉴于此,厚生劳动省10日决定将修改相关行政命令,并在年内出台销售规范。
加入近视或散光度数的彩色隐形眼镜在日本属于医疗器材,受到严格管理,但平光彩色隐形眼镜却被归为杂货类商品,人们甚至能通过邮购渠道购得。对此,日本政府计划在修改后的行政命令中规定,销售平光彩色隐形眼镜需申请都道府县级地方政府的营业许可,消费者在购买时则需出示医生处方。
据产品评估技术基准机构透露,本次调查主要以日本全国的眼科医生为对象,以问卷方式进行。在167起投诉中,21起出现了角膜溃疡等可能导致失明的严重症状,而其他则多为轻度角膜炎等。据分析,引发眼镜不适的主要原因除清洁保养工作不到位或长时间佩戴等使用方法不当外,部分产品存在缺损或着色剂溶解等质量问题。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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