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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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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新JAS法实施
2001-06-08

日本新JAS法实施
为保障消费者的安全,限制基因产品的进口,日本农林水产省去年修订的《农林物资规格化和质量表示标准法规》(JAS)要求加强对有机农产品和食品的认证、标识管理,规定在日本市场上出售的有机农产品应带有认证标识,销售量(但餐饮业不受此限)对其出售的食品的原产地、化冻(或是生鲜)和养殖地都要明确标出来。同时要求,从2001年4月1日起,豆腐、毛豆、玉米淀粉等30项基因改良食品必须予以明确标示,制造、加工、进口的加工食品都要执行新的商品明确标记制度,其标记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制作原材料、包装内的容量、流通期限、保存方法、生产制造者名称(进口产品还要标明进口商的名称或个人姓名)以及详细的地址。
在此之前,日本施行的进口食品标记制度主要适用于干燥食品、火腿类熟食和调味佐料等部分加工食品。另外,从去年4月1日起,日本政府为要求在日本市场上出售所有农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都必须清楚地标明原产地。此次JAS修改后,标记制度的内容更繁杂,实施的对象范围更广泛,尤其是从今年4月1日起,该法规认证、标识管理要求适用于一切加工食品,日本产的要标明养殖区域或水域名称,进口的要标明原产国名和生产区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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