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近日,日本农林水产省正式致函我国家质检总局,决定恢复中国9家肉类加工企业的禽肉产品进口。 为了切实做好输日禽肉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9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直属检验检疫部门: 1.对9家企业提供屠宰用鸡的备案养殖场进行疫情和用药情况普查。符合出口条件的自即日起,可受理其向日本出口禽肉的报检。 2.严格按照总局要求,做好疫情监测和残留控制工作,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禽肉出口工作的顺利进行。 3.监督企业对库存货物进行清理,对出口货物做到专库专用,保证出口的产品全部为本通知下发后新加工的产品,禁止库存货物出口。 4.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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