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欧盟公布2003年非纺织品配额 欧盟公布2003年非纺织品配额 2002年8月22日,欧盟委员会公布第1498/2002号条例,就有关原产于中国非纺织品的2003年进口商配额分配事宜确立行政程序,并列出分配给传统进口商和新进口商使用的配额。有关产品包括,鞋类、餐具、厨具、其他日常生活用品。 2002年6月25日,欧盟就针对中国产品的过渡性市场保护机制提出建议条例,该建议条例将令非纺织品配额由2002~2005年逐年增加。条例一经欧盟理事会采纳,中国出口商都会因配额增加而受惠。 目前,非纺织品配额分别分配给传统进口商及新进口商使用。传统进口商的配额分配方面,欧盟委员会认为,2000年、2001年的分配状况较为特殊,将会继续以1998年或1999年的情况作为参考。因此,传统进口商申请配额时须证明曾使用1998年或1999年的配额进口中国的产品,例如出示适当的证明文件或其他经由有关国家部门核实的文件等。 根据新条例,给予传统进口商使用的配额将由70%增至75%,新进口商的配额则由30%减至25%。此外,根据欧盟海关条例被界定为“互相关连”的新进口商,只能就每列分配给新进口商使用的配额提交一份申请书。 欧盟委员会不会根据接受申请书的顺序来分配新进口商的配额,而是按照进口商所申请的配额数量按比例分配。不过,申请的配额数量不得超过每种产品的指定配额数量或价值(参见下表最后一栏)。 进口许可证由2003年1月1日起生效,为期1年。下表列出传统与新进口商可使用配额的分配情况: 产品 协制/CN编号 传统进口商配额 其他进口商配额 已定最高数量(新进口商) 鞋 Ex6402991 29363611对 (75%) 9787870对 (25%) 5000对 640351 640359 2096250对 (75%) 698750对 (25%) 5000对 ex6403911 ex6403991 9090000对 (75%) 3030000对 (25%) 5000对 ex6404112 13671585对 (75%) 4557195对 (25%) 5000对 64041910 23923287对 (75%) 7974429对 (25%) 5000对 瓷器或高级陶瓷餐具及厨具 691110 36068吨 (75%) 12022吨 (25%) 5吨 除瓷器或高级陶瓷外的陶器餐具、厨具、其他家庭用品及浴室用品 691200 27287吨 (75%) 9096吨 (25%) 5吨 注: 1.不包括应用特别科技的鞋:作运动用途、到岸价格不低于9欧元/双的鞋,这类鞋具有单层或多层模压、用人造物料以非注入方式制造的鞋底,并经特别设计以吸收垂直或横向动作造成的冲力,且具备若干技术特点如内含气体或液体的密封衬垫、可吸收或中和冲力的机械部件、低密度聚合体物料等。 2.不包括: (1)专作运动用途,附有或可装配鞋底尖钉、鞋钉、防滑钉、夹钳、马蹄掌或类似物及非注入式鞋底的鞋; (2)采用特别科技的鞋:作运动用途、到岸价格不低于9欧元/双的鞋,这类鞋具有单层或多层模压、用人造物料以非注入方式制造的鞋底,并经特别设计以吸收垂直或横向动作造成的冲力,且具备若干技术特点如内含气体或液体的密封衬垫、可吸收或中和冲力的机械部件、低密度聚合体物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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