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20年4月2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医药·生活卫生局发布了《有毒物质和剧毒物质指定令》部分修改的征求意见稿。 主要内容为: 1.拟新设两种有毒物质: a.氧化钴及含有该物质的制剂(CAS号 1307-96-6) b.二丁基二氯化锡及含有该物质的制剂(CAS号 683-18-1) 2.拟新设14种剧毒物质: a.异丙醇胺及含有该物质的制剂,但是不包括异丙醇胺含量在4%以下的物质。(CAS号 78-96-6) b.乙二醇单异丁醚及含有该物质的制剂,但是不包括乙二醇单异丁醚含量在10%以下的物质。(CAS号4439-24-1) c.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及含有该物质的制剂。(CAS号106-91-2) d.对硝基氯苯及含有该物质的制剂。(CAS号100-00-5) e.2.4二氯酚及含有该物质的制剂。(CAS号120-83-2) f.壬基苯酚及含有该物质的制剂,但是不包括壬基苯酚含量在1%以下的物质。(CAS号25154-52-3) g.N-乙烯基吡咯烷酮及含有该物质的制剂,但是不包括N-乙烯基吡咯烷酮含量在10%以下的物质。(CAS号 88-12-0) h.氟化铵及含有该物质的制剂。(CAS号12125-01-8) i.氟化钠及含有该物质的制剂,但是不包括氟化钠含量在6%以下的物质。(CAS号7681-49-4) j.对苯二甲酰氯及含有该物质的制剂。(CAS号100-20-9) k.苯甲酰氯及含有该物质的制剂,但是不包括苯甲酰氯含量在0.05%以下的物质。(CAS号98-88-4) l.甲烷磺酸及含有该物质的制剂,但是不包括有甲烷磺酸含量在0.5%以下的物质。(CAS号75-75-2) m.硫氢化钠及含有该物质的制剂。(CAS号16721-80-5) n.硫化钠及含有该物质的制剂。(CAS号1313-82-2) 3. 从已经指定为有机氰化合物及含有该物质的制剂的“剧毒物质”中删除下列2种物质: a.4-乙基辛-3-烯腈及含有该物质的制剂。(CAS号29127-85-3) b.3,4-二甲基苯腈及含有该物质的制剂。(CAS号22884-95-3) 4.将含有单水氢氧化锂0.5%的制剂。(CAS号1310-66-3)从已经指定为“单水氢氧化锂及含有该物质的制剂,但是不包括单水氢氧化锂含量在0.3%以下的物质”的“剧毒物质”中删除。 以上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7日。 更多详情参见:https://search.e-gov.go.jp/servlet/PcmFileDownload?seqNo=0000201663 2020年4月29日,日本农林水产省消费·安全局发布了关于《家畜传染病预防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的征求意见稿。 修改的主要内容为: 1.家畜的传染病的名称的变更 2.关于扩充遵守饲养卫生管理标准准的纠正措施 3.防止恶性传染病在家畜以外的动物中传播的措施 4.修改进出口检疫相关措施 5.其它 以上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8日。 更多详情参见:https://search.e-gov.go.jp/servlet/PcmFileDownload?seqNo=0000201659 来源:食品伙伴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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