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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关业务指南
一、企业向海关提出申请出具遵守海关相关法律、法规等资信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海关负责对外受理部门地址联系电话 (一)厦门海关企业管理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9号803室 (二)联系电话:2355303 三、办事流程 (一)海关企业管理处受理企业书面申请; (二)企业管理处发函征求缉私部门意见; (三)企业管理处根据缉私部门反馈意见,出具证明文本; (四)企业持凭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领取证明。 四、办事时限:7个工作日。
二00九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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