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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偶氮染料法例
200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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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偶氮染料法例
  2004年2月25日,欧盟官方刊物公布了第2004/21/EC号指令,针对欧洲标准化委员会2003年底为检测纺织品及皮革制品含有的偶氮染料制定了3项测试标准。
  根据欧盟第76/769/EEC号指令,2003年9月11日前,欧盟成员国应实行禁令,禁止销售含有一种或多种被禁芳族胺的偶氮染料,但由于欧盟委员会并未为生产商、进口商及成员国政府提出统一的测试方法,因此,瑞典延迟推行该项偶氮染料指令。2003年9月9日,欧盟官方刊物公布了3项确认的测试方法。
  欧盟委员会第2004/21/EC号指令进一步修订了关于限制或禁售危险物质的第76/769/EEC号指令,在其附则加入上述3项测试标准。
  欧盟成员国将根据有关测试方法,评估从国外进口的纺织品及皮革制品是否含有偶氮染料。有关标准如下:



标准名称
参考文件
被取代标准


皮革制品-化学测试-在染色皮革制品中的若干偶氮染料测定

CENISO/TS17234:2003



纺织品-偶氮染料释出的若干芳族胺测定方法-第一部分:检测未经抽出纤维而可接触到的若干偶氮染料;第二部分:检测抽出纤维后可接触到的若干偶氮染料

EN14362-1:2003 EN14362-2:2003





  根据欧盟关于偶氮染料的相关指令,浓度超过百万分之三十被禁芳族胺(22种芳族胺中的一种或多种)的偶氮染料,不得用于与人体皮肤或口腔长期直接接触的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欧盟将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标准纳入偶氮染料指令中,表明该标准已正式获得采纳可用以检测偶氮染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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