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17/1496号条例,欧洲食品安全局根据(EC)1107/2009的规定,经风险评估后认为,由于农药氟啶嘧磺隆(DPX KE 459)母体在致癌性和生殖毒性方面具有一定的内在毒理特性,且DPX KE 459的几种代谢产物在地下水中的暴露量,很大可能会高于饮用水中0.1μg/L的参数限量,因此修订(EU)540/2011附件,拟禁止使用氟啶嘧磺隆。 设定过渡期至2017年12月13日,并最晚宽限至2018年12月13日,本条例于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20天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17.218.01.0007.01.ENG&toc=OJ:L:2017:218:T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