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l 鲶鱼应符合《联邦肉类检验法案》(FMIA)要求; l 所有适用于肉类产品的9900系列指令,均适用于鲶鱼产品; l 自2017年9月1日起,监管人员(IPP )应确保每一批次的鲶鱼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l 在没有出台新的规定前,出口美国的每一批鲶鱼须随附纸质进口检验申请书; l 指令具体说明监管人员(IPP)实施产品检查(PE)及其他适用的检验类型; l 有关物种、(化学)残留、沙门氏菌抽样项目的要求参见指令(FSIS14100.1)《官方进口检验企业鲶鱼物种、残留、沙门氏菌检测》。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sis.usda.gov/wps/wcm/connect/e4a846df-c90c-4f58-b5de-5e28241fb68e/14950.1.pdf?MOD=AJPER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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