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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9月1日起全面禁售传统灯泡
2012-10-08

欧盟9月1日起全面禁售传统灯泡
2012年9月1日起,欧盟零售商不得销售白炽灯泡。欧盟分阶段取缔传统灯泡现已进入最后阶段,主要针对40瓦及25瓦的白炽灯泡。
根据欧盟委员会第(EC)No 244/2009号规例,欧盟逐步禁售能源效益低下的灯泡,即传统白炽灯泡及传统卤素灯泡。该规例是欧盟环保设计指令(原为2005/32/EC,修订后为2009/125/EC)的执行措施。
第(EC)No 244/2009号规例规定,所有非定向照明灯泡将须符合最低能源效益要求。某些灯泡例如传统白炽灯未能符合规定,因此须被取缔。过去3年,欧盟逐步取缔不合规定的灯泡,现已进入最终阶段,全面禁售白炽灯泡。最终阶段和先前的阶段不同,不只是禁止生产白炽灯泡,还要全面禁售。
有些消费者抱怨取代传统灯泡的产品,例如螺旋节能灯(CFL)和发光二极管(LED)灯泡等售价偏高,但预期随着需求增加,成本将逐渐下降。欧盟委员会表示,传统低伏卤素灯泡、氙气卤素灯泡、红外线卤素灯泡、螺旋节能灯和发光二极管灯泡,都可代替现已禁售的灯泡。
欧盟委员会曾于2009年9月1日刊登“常见问题”文件,提供关于分阶段取缔低能效灯泡,以及替代品的资料,网址为http://europa.eu/rapid/pressReleasesAction.do?reference=MEMO/09/368&format=HTML&aged=0&language=EN&guiLanguage=en
委员会并已设立一个关于节能灯泡的网站,网址为http://ec.europa.eu/energy/lumen/index_en.htm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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