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简讯

市场简讯
纽西兰政府顷宣布将于两年内禁止基因改性活生物体引入环境作为商业用途
2001-11-08

纽西兰政府顷宣布将于两年内禁止基因改性活生物体引入环境作为商业用途
纽西兰政府经参酌皇家基因改性调查委员会于本年七月二十七日提出之建议报告拟订对基因改性生物议题政策,其要点包括:(ㄧ)以立法规定在两年内限制基因改性活生物体引入环境作为商业用途,惟基于有利人类及动物健康之考量,在符合「有害物质及新活生物体法」( Hazardous Substances and New Organisms Act, HSNO)规定之前提下,经向环境风险管理局 (The Environmental Risk Management Authority, ERMA)申请获核准之研究个案不在此限。申请获核准之基因改性活生物体研究个案,仍必须提出该活生物体将无法在实验场所范围外继续活存,俾确保基因改性物质食品及活生物体不得由实验场所释出或由国外进口。(二)成立生物伦理委员会(The Bioethics Council)专责处理基因改性科技所引发之伦理文化问题。
纽西兰各界认为政府经审慎评估,衡量基因改性实验之利弊后所作之决策, 在原已非常严谨之纽西兰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下,更以立法强化其执行,符合纽国一般民众关切环境、保护健康之要求,同时,纽西兰农牧业仍可藉由持续进行尖端生物科技基因改性实验提升生产力及产品品质,有利纽国以农业为骨干之经济 发展,且生物科技研究计画亦不至于移往海外他国,故系兼顾环保及生物科技研究之双赢决策。
纽西兰除将于两年内禁止基因改性活生物体引入环境作为商业用途外,凡含基因改性物质成份之加工食品须经纽澳食品管理局(The Australia New Zealand Food Authority)评估符合人类食用安全后,始得进口、上市销售。又根据纽澳食品标准委员会(The Australia New Zealand Food Standards Council)日前之决议,在本年十二月七日之后制造之含基因改性物质之食品均须予标示。在该日期之前已经制造上架销售之食品则暂缓受该强制标示规定之约束,惟仍须遵守该委员会有关自二○○二年十二月七日起在纽澳两国生产、销售含基因改性成份之食品一律强制标示之规定。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