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检验检疫指南

检验检疫指南
哪些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应派员出国监造或检验?

哪些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应派员出国监造或检验?

     属于下列情况的锅炉、压力容器一般应选派熟悉锅炉、压力容器技术人员出国监造或会同检验检疫人员共同出国检验,但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1)高温、高压盛放剧毒介质的重大设备。

(2)产品在国外组装,到货后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重大设备。

(3)其他具有特殊要求的设备。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