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织品原产地规则进行了修改,有关内容如下: 2000年5月18日生效的2000年贸易发展法案第405款,对乌拉圭回合协议法案(URAA)有 关纺织品和纺织制品原产地规则的第334款(b)(2)段进行了修改。405款所作修改将适用 于2000年5月18日之后(含该日)用于消费目的的货物。 URAA第334款规定纺织品及纺织制品的原产地为织物的织造地(含梭织、针织、刺绣、簇 绒、起毡、交织及其它织造工序)。这一原产地规则汇编于美国法典3592款第19章,海关执 行的规则记载于文件19 CFR 102.21。 新法规的405款修改了上述规则,将部分纺织品及纺织制品的原产地改为:织物经过染色 且印花的地点,并经过以下两道或两道以上后整理工序:漂白、缩水、缩绒、起绒、蒸呢、 永久硬化、重量整理、压花、压波纹等。 405款适用的纺织品为丝、棉化学纤维或非棉植物纤维织物,405款适用的纺织制品为以 下税号项下商品:6117.10(针织或钩编的披巾、头巾、围巾、披纱、面纱及类似品);6213 (非针织或钩编的手帕);6214.00(非针织或钩编的披巾、头巾、围巾、披纱、面纱及类似 品);6302.22(非针织或钩编的化学纤维制印花床单);6302.29(非棉或化学纤维制非针 织或钩编的印花床单);6302.52(非麻制餐桌用织和物制品);6302.53(化学纤维制餐桌 用织物制品);6302.59(非棉、亚麻和化学纤维制非针织或钩编的餐桌用织物制品);6302.92 (亚麻制盥洗及厨房用织物制品);6302.93(化学纤维制盥洗及厨房用织物制品);302.99(非 棉、亚麻、化学纤维制盥洗及厨房用织物制品);6304.19(非针织或钩编的床罩);6304.93 (合成纤维制非针织或钩编的其它装饰用织物制品);6304.99(非合成纤维和棉制非针织或钩编 的其它装饰用织物制品);9404.90.85(被子及类似用品);9404.90.95(其它寝具及装饰用织物 制品)。上述产品不包括棉、毛或按重量计含16%及以上棉混纺织物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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